学历学位认证服务

时间:2020-09-11浏览:177

学历学位认证服务

 

为全校在读生、各类毕业生及用人单位、教育部提供学历学位认证、中英文成绩单、录取花名册等服务。

  • 在校生

  • 在校学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校园一卡通来馆登记填写《查阅档案审批表》在档案馆内查阅。

  • 研究生查阅本科生成绩单,如果本科是在北京化工大学就读,本科成绩在档案馆有存,如果本科就读学校非北京化工大学,本科成绩请到学生工作办公室查阅。

  • 毕业生

  • 接受电话咨询。

  • 已毕业学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,前来办理,如委托代理人前来办理,须出示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(委托书样本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,经本校立卷单位领导的同意和档案人员的审核后,只限在档案馆内查阅或复印。

  • 调阅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,要依据《学位论文保密申请》中的规定办理查阅手续,查阅保密期限内的论文,必须经论文作者的导师同意方可查阅,超过保密期限的论文,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后可以直接办理查阅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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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用人单位

  • 用人单位查阅本校毕业生信息,须提供被查人员有关信息:毕业证、成绩单等复印件,还须出具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样本)和查档人身份证,经本校立卷单位领导的同意和档案人员的审核后,只限在档案馆内查阅或复印。

  • 本校教职工

  • 本校教师、职工,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校园一卡通来馆登记填写《查阅档案审批表》在档案馆查阅;因工作需要借出,须持《借阅档案审批表》到档案馆办理借阅手续,借阅期限不超过两周,如需继续使用应办理续借手续,跨年度借阅要及时办理转年度续借手续,并按期归还档案。

  • 利用档案人员一般只能调阅本部门的档案。如需要跨部门借阅的应经立卷单位领导同意方可借阅;调阅本校“内部”和保密档案,需经立卷单位领导的批准,并只限在档案馆内查阅。

  • 校内单位查借阅人事档案者,查阅时须由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陪同前来办理,亲属及其他人员不得查阅。其他与人事档案相关的查阅,请到人事处办理。

  • 利研项目档案只限科技处和本课题组人员借阅、其他人员须经课题组负责人同意方可借阅。

  • 调阅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,要依据《学位论文保密申请》中的规定办理查阅手续,查阅保密期限内的论文,必须经论文作者的导师同意方可查阅,超过保密期限的论文,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后可以直接办理查阅手续。

  • 查借阅档案必须遵守保密制度,任何人不准私自将档案带出校外。

  • 借出档案要妥善保管,利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。借出档案不得擅**摄、**,因特殊原因需要**的,必须经档案馆同意。

  • 严格遵守阅档规定,严禁损毁、丢失、拆卸、涂改、折叠、批注、抽取、撤换、转借、伪造、出卖或转让档案材料。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**档案的内容,确因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,必须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后,才能**。

  • 档案馆所有档案未经允许不得拍照。

  • 档案对外查阅开放时间为档案馆正常工作时间上午上班时间30分钟后开始至下午下班时间30分钟前止。

  • 复印档案、资料,按学校规定收取复印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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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中英文学历学位证明

    • 请参考教务处网站,有学生服务办事流程。

  • 中英文成绩单(2004年以前毕业的学生)

    • 2004年以后入学的学生,查成绩单去教务处。

    • 2004年以前入学的学生,查成绩单在档案馆查阅。

    • 2013年以后入学的研究生,查成绩单去研究生院(行政楼200A培养办)。

    • 2013年以前入学的研究生,查成绩单在档案馆。

  • 录取花名册

  • 毕业资格、毕业登记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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