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化工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归档工作的通知

Date:2023-03-23  Views:10






各学院、部、处及校直属单位:

为做好2023年学校的文件归档工作,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的规定和《北京化工大学档案实体分类法与立卷归档制度》的要求,请各单位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将本部门2022度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、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,请各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认真检查本部门归档材料是否齐全、完整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档案移交工作。


一、文件材料归档的具体要求

1.立卷归档的材料原则上是原件。

2.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A4型纸,凡幅面不够A4的请务必使用A4纸张背贴;大于A4纸的应折叠。归档材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。

3.打印文件格式要统一,文字及表格左边要留出装订线(2.5厘米宽)。

4.卷内文件所涉及的附件、证明材料,要与正件一并归档,不得短缺或遗失。

5.请示和批复应一并归档, 对有请示,无批复的文件,如有其他形式的签发或有处理结果的文件, 由承办人在请示上注明。上级来文应与本部门承办的文件一并归档。

6.归档的文件应检查有无遗漏领导人签字,落款处是否盖齐印章,是否注明文件产生的日期,年、月、日要写全。

7.学籍档案中涉及学生学籍变化的各种情况必须在学籍卡中予以注明,各毕业班的卷内目录要准确填写专业、班号。

8.对于补授学位的学生信息应由教务处在学位授予后一个月内,到档案馆在毕业生登记表案卷中注明。

9.科研项目结题后,各课题组负责人要按照学校“科研课题档案管理办法”的规定,经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审查后,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兼 职档案员统一办理归档手续。

10基建项目材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,按照《北京化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(试行)》办理归档手续。

11.财务各类档案,按照《北京化工大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办理归档手续。

12.货物与服务采购招标各类档案,按照《北京化工大学货物与服务采购档案管理办法(试行)》办理归档手续。

13.根据工作需要学校设立的临时机构,在完成工作任务后一月内办理归档手续。

14.在各项活动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照片档案、录音录像档案、实物档案、电子档案等随文书档案一并及时办理归档手续。

15.各部门归档的文件材料须经本部门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审查、签字,送档案馆检查合格后装订并办理归档手续。

二、归档时间安排

416日—55日:纪委办公室(监察处、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、纪委监督检查室)、审计处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、本科招生办公室、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(职业技术学院)、研究生院(党委研究生工作部)、党委教师工作部。

57日—518日:党委组织部(党校)、党委办公室、工会、离退休人员工作处、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、新校区建设办公室。

521日—61日:人事处、财务处学生工作办公室(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团委、人民武装部)、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、图书馆、采购与招标办公室(新校区招标采购办公室)、国内合作交流处(定点帮扶工作办公室、校友会、理事会、基金会)。

64日—622日:党委宣传部、党委统战部、保卫处(党委保卫部、稳定办)、基建处、北京北化大投资有限公司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、后勤服务集团、后勤保障部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625日—713日:校长办公室、教务处(教育教学评价与督导办公室)、人才引进办公室、教师发展中心、高新技术研究院、信息化办公室(信息中心)、北校区工作办公室、西校区管理办公室、先进技术与装备研究院。

108日—1030日:各学院第一批学位材料。

108日—1115日:各学院毕业学生学籍及成绩单

202431日—2024330日:各学院第二批学位材料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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